上期交办字[2008]286号
按照中国证监会办公厅《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》(证监办发[2008]147号)的精神,结合本市场情况,现就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的安排公告如下:
一、元旦:1月1日(星期四)至1月3日(星期六)为节假日休市,1月5日(星期一)起照常开市。1月4日(星期日)为周末休市。
二、春节:1月25日(星期日)至1月31日(星期六)为节假日休市,2月2日(星期一)起照常开市。1月24日(星期六)、2月1日(星期日)为周末休市。
三、清明节:4月4日(星期六)至4月6日(星期一)休市,4月7日(星期二)起照常开市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(星期五)至5月3日(星期日)休市,5月4日(星期一)起照常开市。
五、端午节:5月28日(星期四)至5月30日(星期六)为节假日休市,6月1日(星期一)起照常开市。5月31日(星期日)为周末休市。
六、国庆节、中秋节:10月1日(星期四)至10月8日(星期四)为节假日休市,10月9日(星期五)起照常开市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为周末休市。
请各会员单位和广大投资者据此妥善安排有关事宜,采取并落实各项有效措施,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节假日放假休市期间不发生任何问题,共同维护市场的稳定。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发送:各会员单位,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,
指定交割仓库。
分送:各位所领导,各职能部门。
抄送:信息技术公司,物业管理公司。
上海期货交易所 2008年12月23日印发